您好!欢迎您访问,AFP报名入口 CFP考试报名 FRR培训中心 金拐棍教育 海诺理财官方培训网站!

源自2006.帮理财师一次次实现职业梦想

AFP考试 CFP考试 FRR报名

培训课程

AFP

CFP

FRR

CFC

中级经济师

银行从业

基金从业

您所在位置:首页 > AFP > 考试动态

AFP考试真题-个人所得税优化

发布时间:2020-03-28阅读数:4885

1、爱华公司是境内互联网企业,未上市,2018年1月1日,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,决定对公司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,授权价格为5元/股。2020年3月1日,公司总经理唐某全部行权,取得10万股股权。行权日,公司净资产价值6元/股。2021年8月1日,公司按15元/股的价格全部回购唐某的10万股股权。假设该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延期纳税条件,且爱华公司已向税务机关备案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( )。

A 、2018年1月1日,公司决定授予唐某股票期权时,唐某需要缴纳10万元个税

B 、2020年3月1日,唐某行权时需要缴纳10万元个税

C 、2021年8月1日,唐某转让股权时,需要缴纳个税20万元

D 、2021年8月1日,唐某转让股权时,需要缴纳个税30万元

 

正确答案:C

解析授权时无需缴纳个税,A错误。该企业为境内非上市公司,符合递延纳税条件且已向税务机关备案,行权时唐某可递延纳税,B错误。2021年8月1日,唐某按“财产转让所得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应纳税额=(15-5)×100,000×20%=200,000元 所以选项C正确,D错误。

 

2、李先生为某公司普通技术人员,月工资为8,000元,每月缴三险一金1,500元,由于工作业绩突出,2019年底获得公司奖励的股份分红收入6万元,除此之外无其他收入。李先生目前租住在北京且在北京无住房,并于2019年8月取得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证书(专业技术资格证书)。请问,李先生公司若将分红收入转化为年终奖发放并入“综合所得”计算,是否可以降低李先生的税负?( )

A 、可以,可节税6,400元

B 、可以,可节税8,880元

C 、不可以,需要多缴税款890元

D 、两种方式缴税额相同

 

正确答案:B

解析转化前,李先生取得工资收入,按“综合所得”计税,2019年8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可在取得当年扣除3,600元,因此,应纳税所得额=0.8×12-6-0.15×12-0.15×12-0.36= - 0.36万元;取得分红收入,按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计税,应纳税额=6×20%=1.2万元; 将分红收入转化为年终奖并入“综合所得”计税,应纳税额=[(0.8×12+6-6-0.15×12-0.15×12-0.36)×10%-0.252]×10,000=3,120元; 转化后,2019年李先生可节税12,000-3,120=8,880元。

 

3、某企业财务拟为员工进行税务优化,理财师提出以下几个建议:(1)对于没有住房的员工,建议将住房补贴改成直接提供住房,可以少缴纳个人所得税;(2)将部分高薪员工的工薪收入分割成两部分,一部分转化为劳务报酬,可以增加扣减数额,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;(3)将部分高薪员工的住房补贴改成租金实报实销。上述建议中属于采用收入福利化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优化的是( )。

A 、(1)

B 、(3)

C 、(1)(2)

D 、(1)(2)(3)

 

正确答案:A

解析(2)将收入的一部分转化为劳务报酬,属于计税依据的优化。将住房补贴改成租金实报实销,是收入费用化的方式,(3)错误。

 

4、马某为乙公司技工, 2019 年马某月工资 8,500 元, 2019 年获得年终奖 25,000 元除此之 外,无其他收入。 已知马某为独生子女,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 1,700 元/月,家中有一女 儿正在上小学,父亲超过 60 岁。请问,马某年终奖选择按“综合所得”纳税比单独计税 少交个人所得税( )。

A 、750 元

B 、328 元

C 、422 元

D 、432 元

 

正确答案:D

解析1)年终奖单独计税的,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,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 率表,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,经计算,适用税率为 3%,速算扣除数为 0。因此, 单独计税应纳税额=25,000×3%=750 元 ( 2 ) 年 终 奖 并 入 “ 综 合 所 得 ” 计 税 , 则 应 纳 税 额 = ( 8,500×12+25,000-60,000-1,700×12-1,000×12-2,000×12) ×3%=318 元 ( 3)选择并入“综合所得”计税,可少交税金额=750-318=432 元。

 

5、张先生与李女士是夫妻,二人以张先生的名义注册个体工商户经营一家餐馆,二人均每月领取工资8,000元,年利润为50万,二人在北京拥有住房(符合首套要求),每月房贷月供5,500元(张先生为扣除人)。二人每人每月赡养老人均可扣除1,000元。除上述项目外,无其他收入与扣除。假设张先生将个体工商户改为其与妻子成立合伙企业(未约定分配比例),则与个体工商户相比,二人全年个人所得税缴纳总额能( )。(不考虑三险一金)

A 、增加28,220元

B 、增加86,200元

C 、减少86,200元

D 、减少28,220元

 

正确答案:D

解析个体工商户时,李女士的工资收入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:(8,000-5,000-1,000)×12×3%=720元;张先生需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,业主工资不能扣除,所以计算如下:(500,000+8,000×12-5,000×12-1,000×12-1,000×12)×35%-65,500=113,700元。二人全年共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:720+113,700=114,420元。 变更为合伙企业后,因为两人没有约定分配比例,所以是平均分配。那么张先生当年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:[(500,000+8,000×2×12)×50%-5,000×12-1,000×12-1,000×12] ×20%-10,500=41,900元;李女士当年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:[(500,000+8,000×2×12)×50%-5,000×12-1,000×12] ×20%-10,500=44,300元。二人全年共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:41,900+44,300=86,200元 所以变更为合伙企业后,夫妻二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比原来少交114,420-86,200=28,220元。所以选项D正确。

免费领取学习资料

友情链接

金拐棍教育地址:郑州市开元路11号大众商务一楼     全国热线电话:17797759690

备案号:豫ICP备2023021139号-1 技术支持:久鑫网络


关注公众号

扫码咨询客服